6月28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发布《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调频辅助服务费用缴纳者为统调范围内并网运行的风电、光伏、储能电站、储能装置、火电、水电机组,具备条件的外来电、非统调发电企业及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等。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重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起草了《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于2022年7月28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