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政策和措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实现到2030年的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行动目标,需要在已采取行动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做出努力,在体制机制、生产方式、消费模式、经济政策、科技创新、国际合作等方面进一步采取强化政策和措施。
(一)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法制建设。将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长期低碳发展战略和路线图。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和省级专项规划。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格局,发挥碳排放指标的引导作用,分解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
(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区域战略。实施分类指导的应对气候变化区域政策,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确定差别化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要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要加强碳排放强度控制,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农产品主产区要加强开发强度管制,限制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加强中小城镇规划建设,鼓励人口适度集中,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划定生态红线,制定严格的产业发展目录,限制新上高碳项目,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实行退出机制,因地制宜发展低碳特色产业。
(三)构建低碳能源体系。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集中高效发电比例,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要降至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左右。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到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水电开发,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发展风电,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
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加强放空天然气和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加强智能电网建设。
(四)形成节能低碳的产业体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0年,力争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推进工业低碳发展,实施《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2—2020年)》,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目标和行动方案,研究制定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通过节能提高能效,有效控制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排放,加强新建项目碳排放管理,积极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产出率。逐渐减少二氟一氯甲烷受控用途的生产和使用,到2020年在基准线水平(2010年产量)上产量减少35%、2025年减少67.5%,三氟甲烷排放到2020年得到有效控制。推进农业低碳发展,到2020年努力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控制稻田甲烷和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推进服务业低碳发展,积极发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餐饮,大力推动服务业节能降碳。
(五)控制建筑和交通领域排放。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优化城镇体系和城市空间布局,将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倡导产城融合的城市形态。强化城市低碳化建设,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和建筑工程质量,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建设节能低碳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强化垃圾填埋场甲烷收集利用。加快城乡低碳社区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社区配套低碳生活设施,探索社区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方式,合理配置城市交通资源,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开发使用新能源车船等低碳环保交通运输工具,提升燃油品质,推广新型替代燃料。到2020年,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30%。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加快智慧交通建设,推动绿色货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