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全省30万贫困户将能实现每户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
根据《指导意见》,光伏扶贫主要在全省31个大别山片区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实施。实施对象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二是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
按照《指导意见》的安排,从2015年到2020年,我省将用6年时间在31个重点县建设光伏电站96万千瓦,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
据了解,光伏扶贫是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式的有效途径,是一项造福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