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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确保国家光伏示范基地建设尽快启动
日期:2015-07-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6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文正式批准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2日下午,大同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俊明主持召开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第一次领导组会议,就项目启动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听取了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2015年工作方案、林光互补示范方案、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汇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大同采煤沉陷区包括南郊区5个乡镇、新荣区2个乡和左云县6个乡镇,共计13个乡镇,总面积1687.8平方公里,规划从2015年到2017年,用3年时间建设3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15年首期建设规模为100万千瓦,分别为南郊区高山——云冈片区50万千瓦、左云县店湾——水窑片区50万千瓦。基地建设定位为光伏新技术示范地、领跑技术实践地、先进技术聚集地,通过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升级。基地建设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统筹兼顾生态修复、造林绿化与相关产业发展,力争建成技术领先、成本竞争力强的具有国际示范意义的基地。

李俊明在讲话中指出,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准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对于我市来说意义重大,来之不易,这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项目。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倍加珍惜这难得的机遇,切实把项目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以赴搞好基地建设,努力把基地打造成光伏新技术示范地、领跑技术实践地和先进技术聚集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里成立领导组,项目涉及的3个县区也要及时成立领导组和相关机构,并实行基地统一规划、项目统一招标、设施统一代建、项目统一管理“四统一”。要把基地建设与产业转型、采煤沉陷区治理、贫困人口增收、生态保护、光伏规模指标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生态恢复、设施代建等一系列具体详细的项目实施办法和措施,同时要成立专家组,委托专门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确保项目尽快启动、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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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日报作者:苑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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