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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论光伏】关于“电改”的那些政策?
日期:2015-07-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2015-3-20】发改运行〔2015〕518号-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

针对新电改首发配套文件强调“各省应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用电需求优先使用清洁能源等措施”,并首次提出“充分运用利益补偿机制为清洁能源开拓市场空间”。
一、 统筹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积极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二、 加强日常运行调节,充分运用利益补偿机制为清洁能源开拓市场空间;

三、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移峰填谷为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创造有利条件;

四、 加强相互配合和监督管理,确保清洁能源多发满发政策落到实处。

文中明确指出: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时,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新增用电需求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清洁能源发电和消纳区外清洁能源,以及奖励为保障清洁能源多发满发而调峰的煤电机组发电;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除。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安排发电。

文中还提到:各地应建立完善调峰补偿机制,加大调峰补偿力度,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调峰承担方,鼓励清洁能源直接购买辅助服务。健全跨省区送受电利益调节机制。应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电力用户优化用电负荷特性、参与调峰调频,加大峰谷电价差,用价格手段引导移峰填谷,缓解发电侧调峰压力,促进多消纳清洁能源。

电改首发配套文件表示政府很早便已在做梳理清洁能源发电无法全额满额送出的症结,确实是一个好的开头。未来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出台更使得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生产和消纳得到了国家承诺的最低消费保证。

政策文件: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
http://yxj.ndrc.gov.cn/gzdt/201503/t20150323_6682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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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作者:陈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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