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
(一)到2015年底目标。
——核电。到2015年底,我省建成核电装机容量约达830万千瓦(比2014年新增装机容量108万千瓦,下同),在建核电装机容量约780万千瓦以上。
——天然气。到2015年,全省建成天然气供应能力约390亿立方米/年(新增天然气供应能力约40亿立方米/年),配套建成天然气主干管网约2083公里(新增管网约83公里),建成天然气发电(含热电联产、调峰电源、分布式电源)约1552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约120万千瓦)。
——风电。到2015年底,陆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约70万千瓦)。
——太阳能
光伏发电。到2015年底,
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约50万千瓦)。
(二)到2017年底目标。
——核电。到2017年,我省建成核电装机容量约达1400万千瓦(比2014年新增装机容量680万千瓦,下同),在建核电装机容量约470万千瓦以上。
——天然气。到2017年,全省建成天然气供应能力约470亿立方米/年(新增天然气供应能力约120亿立方米/年),配套建成天然气主干管网约2863公里(新增管网约863公里),建成天然气发电(含热电联产、调峰电源、分布式电源)约2000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约650万千瓦)。
——风电。到2017年陆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420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约190万千瓦),海上风电达到30万千瓦。
——太阳能光伏发电。到2017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20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约17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