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间,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叶
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哈密华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签金额约为4.35亿元的太阳能单晶电池组件销售合同。
根据协议,哈密华风新能源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乐叶光伏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根据到货批次支付相应的货款,到货进度款为合同总金额的70%。在全部组件到达后,经共同验收确认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10%货款。
据悉,哈密华风新能源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太阳能发电投资营运;风能、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等。
隆基股份表示,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扩大高效单晶组件的市场份额,引导高效单晶路线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