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1):工期延误情况下,是否应扣除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裁判观点:在合同双方确定工程工期时并未约定扣除法定正常休息日,且对停工天数,双方也未约定要扣除法定正常休息日的情形下,一方主张停工天数应当扣除法定正常休息日的意见没有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问题(12):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属于冬季无法施工季节,如何认定工程无法按期竣工责任?
案情简介:
某施工企业与某
光伏公司约定某光伏电站是施工期限是2012年10月13日至2012年11月25日,工期42天。由于项目所在地为青海高寒地区,11月底进入冬休期,在约定工期内,无法完成工程,进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裁判观点:
“某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时,明知当地气温较低,不适宜施工,而与某光伏公司签订合同,其行为后果应自行承担。”
风险提示: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期和质量一样都是建设单位着重关注的环节。而工期更是在施工招标过程中由投标人自主响应的内容,因此对于工期的确定应当根据自身施工能力和项目具体情况做好充分的分析,以免为了盲目追求中标而陷入违约的风险之中,更应避免为了抢工期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更大的损失。
(四)工程价款结算纠纷
建设工程领域的各种纠纷往往都表现为工程款结算纠纷。由于光伏EPC合同的合同价款通常是固定价,如果对合同履行期间设计变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波动或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及如何调整合同价款约定不明,则容易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