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电改已经正式起航,其顶层设计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已经下发,文件指出: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其中,开放配售电业务将为社会资本带来重大投资机遇。截止目前,虽然售电侧改革的细则和售电牌照尚未下发,但深圳、山东、黑龙江、江苏等多地已经注册成立了十几家售电公司,显示了社会资本对于售电市场的高度关注和竞相追逐。
本文中讨论的售电公司,指的是区域电力供应商,并非与售电业务严格对应。售电公司在准许经营的区域内向用户销售电力,可以自建分布式电源和配电网,也可从发电企业购电或租用配电网,但对于区域内电力的生产、外采、输配、销售有自主权和控制权。
一、售电业务的价值
1.市场主体角度
按照新电改的框架,售电公司将成为电力消费侧的市场主体,是电力市场的最重要的参与者,电网(包括配电业务)将退居通道商的位置。售电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具有自主定价权,而输配电业务将作为公共事业被核定成本,实现透明化经营。
2.产业链位置
售电是电力消费的核心环节,既是电力生产的出口,又是用户服务的入口。
随着技术和体制的双重革新,在未来的电力行业产业链中,必定是消费决定生产,消费将处于产业链的优势地位,售电则是电力消费的核心环节。
此外,用互联网思维来看,售电是电力生产的出口,又是用户服务的入口。售电是一个全民性的互联网入口,任何人都离不开电力,具有天然的用户粘性,可以衍生和嫁接众多用户增值服务。电力具有公共事业的属性,从发展趋势看,电力本身的价值空间将逐步固化,而用户(包括工业、商业、民用)增值服务的价值空间是巨大的,并将被不断发掘与创新。在此引申一下,未来电力行业,很可能是主业变辅业,辅业变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