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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日欧电改经验看中国电力改革背后的势力角逐
日期:2015-07-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电力行业由于其规模经济效应及产业特性决定了其自然垄断的地位。由于前期投资大、技术含量高、覆盖面积广、投资回报速度慢等特点,电力行业初期多形成由政府或大型财团出资的垂直一体化垄断集团,以增加覆盖面积,提高电力能源使用率为主要目标。而当电网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电力企业边际收益趋于平稳时,逐渐暴露出电力行业监管乏力,无谓投资增加,服务水平下降等垄断行业通病时,政府和社会对放松电力管制,引入市场竞争的改革呼声日趋强烈。

我国在本世纪初进行了厂网分离后,年初的电改9号文令如落石激起千层浪,从网传的征求意见稿到正式稿出炉之间的差异可以看出解除电力管制达到社会期望值并非易事。本次改革的亮点“售电与增量配网市场”是否能如期引得场外资本的投入?放松电力管制是否会造成有违“安全、优质、廉价、低碳”改革目标的后果?电力改革还需要哪些配套措施才能让市场资本放心踏入禁区?先我们而行的日美欧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分析电改背后的角力提供些许参考。

一、中外电力改革比较综述


1.日美欧电力改革概述

①各国所有制性质有所不同。

日本和美国的电力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欧洲主要国家如英国、法国则以公营化为主。

②改革发展进程基本一致。

在1990年以前,日美欧的电力企业由国家维持其垄断地位,实行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1990年以后,各国政府纷纷开展电力改革,逐步解除管制;

③组织形式大同小异。

均设有行业协会用于制定电力政策法规(如日本的电力系统利用协会ESCJ、美国德州电力可靠性委员会ERCOT,英国电气委员会EC等),监督管理机构用于监管电力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日本产业经济省MEIT,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欧盟能源监管委员会CEER),共同保证电力可靠供应,市场有序经营。

④日美欧电力市场的各自特点。

日本由于资源匮乏,新能源产业得到大力发展,新能源与核电占据了电源侧的较大份额;引入特定规模电力企业PPS与当地的配售电公司以及独立发电企业IPP开展竞争,获取优质经济电能;通过电力事业法的制定和不断完善逐步扩大竞争市场范围。

美国电网具有区域性特点,西部(加州)、东部(PJM)与德州电网各自为政,仅靠数条超高压线路弱联系;由于建设时间早、电源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等因素造成设备老旧,大停电事故时有发生、跨区交易困难等问题;加州首次电力市场改革最终以失败告终,提供了宝贵的案例参考;美国大力推行智能电网改造,并在需求侧管理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

英国的电力市场从初期的单边交易电力库POOL到双边合约交易NETA,说明了让所有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规则制定的必要性。

2.发达国家电力改革的启示

电力市场化改革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历史必然性。电力改革均是由于电力技术飞速发展、信息化水平提高、经济全球化导致的生产力改变从而促使生产关系的适应性改变,而具体改革的路径方法因地制宜,需要考虑电力行业的国情、企业管理模式和所有制性质、技术发展水平、电网结构特点等等。不成熟的改革也造成了一些惨痛事故的发生,如2000年至2001年的加州电力短缺与电价飞涨就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普遍认为,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环节可以解除垄断管制,开放竞争:

电力供应大于需求;

电网建设相对完善;

电价高于成本;

电力监管者具有经验与信誉。


其中,前两点是保证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第3点保证开放环节会引入足够竞争者,最后一点是市场有序竞争的重要保障。何时放开哪些环节引入竞争,需要对以上几点进行评估。

3.我国电力改革背景讨论

我国于本世纪初施行厂网分离,结束了垂直一体化垄断的历史。在电源侧由几家大型发电集团形成寡头垄断,电网侧虽按区域拆分成两家电网公司,但各自依旧垄断电力的输配售业务环节,甚至延伸到了上游的设计和下游的设备制造业和服务业等多个业务环节,是最强大的市场力量。少数地区有地方电力公司存在,山东魏桥民营电力模式曾经引发公众媒体热议但最终被关停,无论是因为利益博弈、厂网不分还是环保安全问题导致了失败至少提供了一条可以探索研究的经验。

监管部门:电力主管单位发改委随2003年电改五号文出台设立了电力监管委员会用于行使对电力领域的监管职能,但于本届政府已撤销划归能源局。原电监会由正部级划入副部级能源局管理也曾引发争议和猜测,或许与原电监会未能切实履行职责有关。技术层面主要由各相关行业标准委员会负责国家与行业标准制定,电力法规由能源局政策法规司组织编写,发改委审核并报请人大立法。行业协会影响力较大的有中电联和中电建协。

发电、负荷情况:总体社会发电量供大于求,电网已基本覆盖全国。由于我国能源与负荷的分布不均,电源点主要集中于西部与北部,而用电负荷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华东与华南地区通过建成的“三交三直”和规划中的“五交六直”特高压骨干网架具有良好的承载与传输能力,基本具备对当前负荷的供给能力并适应未来的发展要求,但仍需考虑未来负荷增长尤其是新型负荷如电动汽车大量投运以及夏冬用电高峰时期缺电情况的规划解决方案并需开展中长期滚动规划。新能源发电上网仍受制约,弃风弃光的现象依然突出。

电价情况:
我国电价水平总体低于发达国家电价,电价由发改委核定。居民农业零售电价低于工业与商业批发电价与国外有明显区别,是国家为了惠及民生采用工业反哺农业与民用电价的政策倾斜,本次电改依然将民用与农业用电列入保障范围并未放开竞价上网。此举虽能保证居民的稳定生活但增加了工业的生产成本,在近几年经济缺乏有效增长点,部分高耗能国企一时难以转型,面临债务危机和稳就业的双重压力时相关政策如何出台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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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新-无所不能作者: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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