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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弃光“问题严重 甘肃最为突出
日期:2015-07-2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hmu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我国光伏产业在今年上半年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在逐步暴露。

而在这之中,“弃光”问题又尤为让人“触目惊心”。

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举办的“2015年上半年光伏产业发展与下半年展望”研讨会上,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表示,今年1至6月,国家电网区域(不含蒙西)累计“弃光”电量达17.33亿千瓦时,全部集中在西北地区的甘肃、青海、新疆三个省区。

西部三省区“弃光”严重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约7~8吉瓦,累计装机达到35吉瓦。由于制造业领域利润率偏低,近年来,很多传统企业也开始在光伏应用领域投资。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我国光伏发电新增备案容量1129万千瓦。其中,电站926万千瓦,占82%,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国新增并网容量399万千瓦,内蒙古、甘肃、新疆位列前三位。其中,电站327万千瓦,占82%。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光伏电站满负荷小时数平均为294小时,上半年全国光伏电站满负荷小时数约为560小时。

然而,在政策环境日益向好、市场秩序逐步改善后,“弃光”问题却持续发酵。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甘肃“弃光”问题最为突出,1到6月,累计“弃光”电量11.41亿千瓦时,占国网区域“弃光”电量的65.8%。其次为新疆,1至6月累计“弃光”电量4.63亿千瓦时。青海1至6月累计“弃光”电量1.28亿千瓦时。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部工程师秦潇在本次研讨会上表示,青海海西、新疆哈密、甘肃北部等地区是今年“弃光”问题的“重灾区”。“部分地区‘弃光’比例高于省内平均值,有的地区‘弃光’率达到15%左右,个别项目的‘弃光’率甚至达到了30%~40%。”秦潇说。

应考虑更大范围消纳

“弃光”现象并不是新问题。尽管各地“弃光”限电原因不一,但基本都是受当地消纳能力不强、电网建设滞后、外送输电通道容量有限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甘肃、青海、新疆的一些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弃光’问题,主要是受开发布局不合理、配套电网建设不同步等因素影响,导致这些地区光伏电站消纳矛盾再度凸显。”李琼慧说。

自2011年开始,我国光伏产业每年都会有一个“抢装潮”,在这之中,近两年又尤为明显。据了解,2014年前三季度,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实际仅有400兆瓦,而第四季度的“抢装”规模却超过600兆瓦。由于光伏电站建设周期短,往往导致电站建成,配套线路仍然滞后。

虽然“弃光”严重,但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位居国网区域内新增光伏并网容量前三位的仍然是甘肃、青海、新疆三省区。

“受青海省内电力消纳市场规模限制,即使按照负荷保持两位数增长测算,到2020年,青海省内光伏消纳仍严重不足。在青海光伏电力不考虑更大范围消纳的情况下,全省新增的光伏装机长期‘弃光’限电问题将难以避免。”李琼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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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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