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规模分别达到300万千瓦、100万千瓦,省级电网削峰能力达到尖峰负荷的5%左右。
积极推动新建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储能设施,改善新能源场站出力特性。充分发挥抽水蓄能电站单位建设成本低、运行效率高、技术成熟的优势,有序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推动新增抽水蓄能电站布局优化。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实施需求侧响应,整合分散需求响应资源,引导用户优化储用电模式,高比例释放居民、一般工商业用电负荷弹性,提高能源系统经济性和运行效率。探索开展规模化高安全高性能液流电池储能电站系统设计与示范。不断完善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理顺新型储能价格机制,保障本地电化学储能示范项目并网运行。
“十四五”调峰设施重点任务如下:
探索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储能技术进入商业化发展,推动飞轮储能、钠离子电池、氢储能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开展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应用。
针对新型储能项目尤其是大规模电化学储能电站,要高度重视化学储能电站固有安全性,加强项目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等环节安全管控和监督。
支持电能替代用户建设储能设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利用低谷电力资源,降低电能替代用电成本。
原标题: 1GW新型储能3GW抽蓄!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