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按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着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的目标要求,到“十四五”末能源供应保持基本稳定,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133万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2.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力争保持在2.69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1.6%;全口径发电装机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年均增长9.4%;全社会用电量3093亿千瓦时左右,年均增长5%。
《规划》提出,统筹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规划,多措并举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积极推进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全力支持新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力争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达到3700万千瓦以上。科学合理规划和利用海上风能资源,加快陆上风电建设,积极推动风能资源条件较好的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加强风电布局与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红线等方面的衔接协调。
充分利用矿区等废弃土地发展光伏发电,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光伏治沙、水光互补、沿海滩涂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与多种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开展采煤沉陷区及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光伏项目。鼓励有条件地区利用屋顶、院落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本地消纳与外送,推动综合能源基地多能互补,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用能新模式。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促进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加大力度推动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电站,鼓励金融机构出台贷款支持措施,促进农民投资与消费光伏电力。统筹推进农村能源革命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广分布式光伏与畜禽渔业养殖、农业发展相结合的新能源开发模式,拓展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的市场空间。
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辽宁省氢能产业基础优势,加快低成本制氢、储氢、运氢示范项目建设,建设东北重要的氢能生产储运基地。聚焦公交、物流、海运以及储能等规模化场景应用,促进氢能商业化推广,带动氢能产业链整体发展。加速氢分布式能源系统等示范应用,加快油、气、电、氢“四位一体”综合能源站点建设。重点发展氢能供热、氢能储运、清洁能源制氢等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建设氢能产业研发与创新基地,推动氢能产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补全补齐产业链条,提升氢能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可再生能源—氢能综合能源系统应用示范。推动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积极促进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形成氢能汽车研发联合体,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建设自主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
逐步拓宽电能替代领域,推进“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在清洁取暖、工业生产、建筑供冷供热、交通运输、生活消费等领域,大范围推广电能替代。大力实施大型热泵、电锅炉、双蓄电等以电代煤(气)项目。提高铁路电气化率,适度超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加快推动港口岸电、机场桥电系统用电接入,促进交通运输“以电代油”。支持电能替代用户建设储能设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利用低谷电力资源,降低电能替代用电成本。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提高供电可靠性,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电能替代模式的多元化发展,扩大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全面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
原标题:力争风电、光伏装机37GW以上!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