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任务分工
2.起草《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代拟稿)》责任分工
3.工作要求: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试点先行的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改革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4.近期工作安排
5.2015年7月31日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和我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代拟稿)报省政府,并负责将我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也就是说,按照规定,贵州省“电改方案&细则”应该已经写好交到省政府、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啦!只是,还没有正式公布而已。
然而,不知道之前怎么传出贵州已发电改细则的新闻,结果有能豆粉看到后表示:尽整这些虚的没啥意思。贵州君表示,臣妾真是冤枉啊~~伦家只是发表了个工作方法论,真正的细则还在酝酿哪!
确实,在新电改下,大家的注意力一直放在了售电侧,成立新的售电主体上。 殊不知,连五大电力也在踌躇犹豫、打着小算盘看看自己怎么和电网公司来下这一盘新棋局,而“9号文”从始至终也从未提出过不让电网公司加入竞争性售电。所以还是关心点儿实在的吧。
正如陈曦博士评价, “售电市场放开实质上就是给占全国售电量70%的用电大户更多自主选择的权利,而不在于有无售电资质的公司成立。如果成立的售电公司抢占不到市场实质上是没效果的。”
是的,认真去看“9号文”,文件中也提出要继续深入大客户直购电,只有当大客户直购电真正实施,并且规范运行, 电力体制改革的第一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才真正迈出去了,后面的售电市场,电力市场交易等才能跟上。 想想也很容易理解,这个所谓的每年上万亿的市场本身就是人家的,被电网公司、发电企业、大电力用户包圆了,人家这些运动员之间关系还没理顺呢,还有很多油水可以挤压呢, 新来者注定是喝汤的。当然,能喝口汤也不错。
新电改之下,大家普遍把眼光投向了7大地方省市深圳市、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但其实除了试点城市, 还有不少城市在真正迈开步子往前走,却没有得到大家的关注。比如重庆,7月6日,重庆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没错,重庆不是试点城市,但这并不能阻止重庆去做一些关于电力改革的探索。
关于下发背景,《通知》明确提到: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有序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促进电力竞争性业务的有序放开、公平竞争和多元化供应,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99号),现将制定的《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比较贵州的工作方案仍然停留在政策研究,权属划分等阶段,并未出台可操作执行的实质性文件,重庆的这个《通知》更加务实,获得了业内人士的高度评价:
说明是玩儿真的了。重庆的这次直购电试点有几个值得注意的特点:
1.提出了输配电价的执行方案并试行;
2.面向全社会的大用户开放了申报资格而没有行业企业性质等特别限制;
3.对发电企业的参与资格也没有规模限制
4.从发布试点通知到公布交易规则,核审报名企业资格到开展工作仅历时1个多月,行动迅速,效率极高。
当然问题也还是有的,例如:
1、交易规则肯定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试点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参与方并未参与到规则制定中去;
2、能源局刚由原来名不符实的电监办更名而来,具体工作职责还不够明确,而是由经信委在牵头起草文件,未来如何发挥能源局政策法规的监管制定作用还有待评估;
3.发电集团是否形成同盟有意操纵上网价格,若形成势必会影响购电方的参与积极性。
——陈曦博士
确实,比起表态,还是务实的迈步往前走更值得关注。 以下附上述《通知》及解读。
重庆电改配套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