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光伏发电入户,到底由哪个部门负责盖章?
日期:2015-08-0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补贴能发,过程较漫长

按照此前发布的财政补贴方案,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创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期间,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获得补助。

发改局有关人士介绍,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东莞将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将不再补助。对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 .1元/千瓦时,连续5年进行补助;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 .3元/千瓦时,连续5年进行补助。

这笔补贴何时能下发?上述人士称,首先需要按程序申报,但过程还是相对较漫长。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南方都市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