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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省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辽宁
日期:2015-08-1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一、资源概况

辽宁省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太阳能资源呈西多东少、南北高于中部,太阳能年总辐射在1395~1625 kWh/㎡,太阳能资源理论总储量2.063GWh/年,具有较大的可开发利用价值。

其中辽东湾东部沿海、大连和长白山群岛以及辽西北的建平县年均总辐射量大于5200 MJ/㎡,年日照时数一般超过2700h,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可以充分的利用太阳能资源进行大规模的发电或热利用。辽西、辽西南、辽南地区以及辽北一带年均总辐射量处于5000~5200 MJ/㎡,年日照时数一般超过2600h,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区。辽宁省中东部地区年均总辐射量处于4800~5000 MJ/㎡,年日照时数一般在2400~2600h之间,属于太阳能资源受限区。辽宁省东部山区,包括抚顺东部和整个本溪地区,年均总辐射量小于4800 MJ/㎡,年日照时数小于2500h,属于太阳能资源短缺区。

二、电价及补贴政策

光伏电站: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标杆上网电价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我国分省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辽宁
图1:全国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分布式光伏: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十二五期间的光伏项目进行补贴,其中2012年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3元/kWh的补贴,2012年以后,补贴标准按照年均递减10%的比例确定。

三、经济性评价

辽宁省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区域,为Ⅱ类资源区,光伏地面电站对应的标杆电价为0.95元/kWh,分布式执行0.42元/kWh的电价补贴。假设光伏的项目的单位造价为9400元,年满发小时数为1400小时。

1、光伏电站项目

假设地面电站装机容量为10MW,根据计算,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9.76%之间,投资回收期在9.3年之间,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我国分省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辽宁
表1 光伏电站项目财务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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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计鹏新能源作者:赵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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