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布式光伏项目
假设分布式项目装机容量为1MW。如采用全部上网模式,上网电价为0.95元/kWh;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发自用部分电价为售电价格+0.42元/kWh,上网部分为当地燃煤标杆电价+0.42元/kWh;全部自发自用,电价为售电价格+0.42元/kWh。根据辽宁省电网售电价表,最高的售电价格为一般工商业用电——0.8580元/kWh,因此分布式项目选择由一般工商业用户投资,全部自发自用收益最高。以此计算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12.38%之间,投资回收期在7.79年之间,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表2 分布式光伏项目财务指标表
四、备案流程
辽宁省对光伏项目建设和运行实行总体控制,项目业主每季度将建设和发电简要情况报送到市级发展改革委。市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调度的管理,每季度后两周内将本地区全部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报送省级发展改革委。
2014年4月,辽宁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全省光伏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备案或登记制度。1.申请政府补贴项目实行备案制;不申请政府补贴项目实行登记制。2.自然人仅限于建设自有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3.公用地面光伏电站和装机6兆瓦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其它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备案以及不申请政府补贴的光伏发电工程登记由地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
备案要求及程序:
1、报省级备案项目业主需报材料:
(1)公用地面电站项目
①项目业主(法人)情况简介。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乙级以上专业咨询资质)。
③市级林业、土地、环保等部门原则意见(10MW及以上规模由省土地部门出具意见)。
④省电力公司出具接网意见。
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函。
以上5项材料合订为《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⑥项目法人申请文件。
⑦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意见。
(2)6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①项目业主(法人)情况简介。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乙级以上专业咨询资质)。
③建筑物屋顶所有者意见。
④电力用户意见。
⑤市供电公司接网意见。
以上5项材料合订为《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⑥项目法人申请文件。
⑦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意见。
2、市级备案及登记项目需报材料(指导性,可结合本地情况调整)
(1)6MW以下(不含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①项目业主(法人)情况简介;
②项目建设方案及主要指标;
③建筑物屋顶所有者意见;
④电力用户意见;
⑤市供电公司接网意见。
(2)其它登记项目
①项目建议方案及主要指标;
②市供电公司接网意见或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