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及四川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5]211号),笔者仔细研读后,认为政策中的一些要点代表了我国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趋势。
文件指出省、各市(州)应编制光伏发电发展专项规划,也提出省能源局将根据各地编制的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价。目前,我国的“十三五”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正积极编制中,大部分省份、地区都已开展相关规划的编制用以指导工作,开发企业应积极关注规划编制,确保开发战略符合总体规划思想,从而科学有序发展光伏发电。
文件指出,省能源局将根据规划和光伏项目前期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成熟度进行评价和排序。这里针对的对象是拟建集中上网光伏电站。评价的标准并没有说明,但从下文的“开发企业应及早并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句,可以看出,主要是对项目前期工作的评价,如现场资源数据的掌握、土地协议的签署、开发协议的签署、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等,都有可能是评价的要素。
自我国实行规模指标管理后,光伏电站的开发竞争更加激烈。一些省市对能够进入指标的项目都进行严格把关,优先开发成熟度高的项目,而通过评优、投标等方法进行筛选肯定是一大趋势。
文件指出,将安排超出国家下达规模指标20%的项目备案,该部分项目若在备案当年建成,虽然不能进入到本年度规模,没有拿到补贴,但将放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在我国光伏发电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企业占用了资源或指标但是并没有落实项目的情况。按照建成优先的方式,一方面确保了政府完成光伏电站建设年度计划任务,一方面鼓励了优先建设的企业。
文件指出,以竞争性电价上网的项目,既不用挤破头去争取指标,还能够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随着产业技术进步,光伏发电项目的成本呈下降趋势,以竞争性电价上网既是国家提倡的方向,也是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