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将张家口市宣化区、秦皇岛市抚宁区、唐山市迁安市、邢台市宁晋县、邯郸市武安市共5个县(市、区)列为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加快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据了解,试点县(市、区)经各市申报、电网公司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核并最终确定名单。试点建设中,河北省要求相关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指导省级试点县(市、区)有序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原则上2022、2023年分别完成不低于总装机任务的30%、70%,确保2023年底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级电网公司要加强与试点县(市、区)政府和开发企业的沟通对接,抓紧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并同步启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切实保障试点县(市、区)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
在开展省级试点同时,河北省还推荐了元氏县、怀来县、香河县等37个县(市、区)列入国家试点。河北省将结合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进展,适时将工作进展快的省级试点县(市、区)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将进度持续落后的国家级试点县(市、区)降级为省级试点或取消试点资格。
原标题:河北5地纳入省级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两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