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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扰:地面光伏电站将摆脱“一地两证”
日期:2015-08-3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hmu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26日,国家林业局与国土资源部进行数据资料交接,国家林业局准备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林权登记资料移交给国土资源部,同时,国家林业局计划将掌握的其他林业土地资源数据根据需要与国土资源部共享。

光伏企业在项目开发中往往会遇到“一地两证”的困扰,即该土地在国土资源部门被划为荒山荒地,但在林业部门却显示为林地。此次两部门数据共享是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用地申报的一个利好。

但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仍处于滞后状态。据国土部公布的截至3月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目前这个占比大概是30%和14%。

土地资料共享背景

此前,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在地籍管理司加挂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指导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不动产登记工作。

国土部计划将国土、林业、农业、筑建以及海洋五部门的数据资料统一整合到不动产登记局,纳入国土资源部搭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资讯平台。

根据国土资源部曾下发的通知,2015年下半年各地资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复盖全国的资讯平台的总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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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集邦新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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