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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改委关于新能源相关问题的解答(第一期)
日期:2015-09-0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七、在江苏省内的集团子公司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如何进行备案,该文件的装机指标是否占地方指标?

目前,国家能源局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从我们与国家能源局近期沟通的情况看,国家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不设规模限制。分布式光伏发电由地方实行备案管理,请您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发展改革委咨询。

八、省内风电项目核准文件哪里可以查询?

根据《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风电核准事项。如果想查询具体项目的核准文件,请登陆http://www.jsdpc.gov.cn/fgwxxgk/sqgk/201312/t20131226_392120.html,填写依申请公开。

九、房合同申请分布式光伏电站问题

2013年,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所提的电价补贴发放、发票事宜,按照归口分工原则,请分别向财政、税务部门咨询。

十、新备案12MW屋顶分布式项目,以全额上网模式,是否可享受1.15元/瓦的电价?

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的政策意见》,对2015年前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给予电价补贴。其中对2012-2015年并网的光伏应用项目,在国家标杆电价每千瓦时1元的基础上,逐年再分别补贴0.3元、0.25元、0.2元、0.15元。该政策只针对光伏电站,不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

《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的政策意见》明确规定,本意见由省物价局负责解释。可以向省物价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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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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