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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拟购50MW光伏电站 农牧光伏更添看点
日期:2015-09-1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hmu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公告概要

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1)拟以不低于1.32亿元自筹资金,收购航天机电(咨询 买卖)转让的项目公司“忻州太科”(持有50MW电站)100%股权;2)将出资500万元设立全资光伏项目公司“新疆旷达国信生态光伏电力有限公司”;3)将出资0.51亿元合资设立“新疆旷达国光光伏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占51%股权。

投资要点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已公告的并网容量将增至330MW

在光伏产业,公司聚焦电站运营,坚持“并购+自建+合作”发展模式,公告所涉事件与之契合。其中,如对“忻州太科”收购进展顺利,公司公告的所持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将增至330MW。我们坚持此前判断,预计公司所持光伏电站容量于2015年底将增至600MW,且存在超预期空间。

布局光伏农牧,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拟设合资公司“旷达国光光伏农牧”将由合作方王国光先生主要负责经营,王先生在新疆阿克苏库车县拥有多年土地与农牧业开发经验,对应49%股权的0.49亿元出资额全部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并承诺:合资公司成立当年盈亏平衡,未来3年利润分别不低于0.15亿元、0.17亿元,0.2亿元,并将在成立后2年内取得50MW光伏电站建设的自治区发改委备案文件。我国决策部门近年来重视光伏扶贫、农业光伏的发展,近期启动了光伏农业标准制定工作,公司该项投资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现价低于定增底价(14.99元/股),良好的成长性凸显投资价值

我们预计,当前股本下,公司于2015~2017年将分别实现EPS0.41元、0.64元、0.83元,对应26倍、17倍、13倍P/E。如年底前后完成增发,考虑摊薄效应及流动资金改善预期,我们预计按上限增发后,公司于2016、2017年将实现EPS0.53元、0.68元,对应20倍、16倍P/E。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

公司业务经营或不达预期;行业成长股估值中枢能否维持,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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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商证券作者:郑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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