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执的起因
大家很容易理解当地村民的情绪,一方面辛苦耕种的稻田马上就要收获,无论是否有补偿,毕竟是即将到手的粮食拜拜了,对于民以食为天的老百姓来讲多少钱也不一定能买回惋惜和心痛;另一方面,政府的补贴费不及自己的心里预期,两种不平衡被一起放大了。
那么当地政府推动此行为的理由呢?当地的发言人是这样解释的:寿县政府与该企业在签订协议时,说明了必须在今年9月份提供项目土地,作为项目实施地,安丰镇镇政府压力巨大,企业曾在8月份表示,企业在今年6月进驻以来,设备和人员已就绪,但迟迟等不到建设土地,给企业带来了一定损失,如镇里面再不提供土地就将镇政府诉至法院,为了避免给企业造成更大损失,镇政府决定按协议时间征收土地,给予所有被征收农户相关补偿。
那么对于信义
光伏,为什么不能再等一个月,非要以法律手段来要求当地政府准备好土地呢?
这里,互联网的信息表明,六安新周报的记者在项目指挥部发现只有两位工作人员,记者询问是否有负责人时,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最近比较忙都不会过来,记者追问对于该项目为何急于征用稻田一事,两位工作人员均“三缄其口”,表示“不知道”、“不清楚”、“你们去镇政府问吧”......
我们并没有向信义光伏询问此事,也没有查到其他的解释。从一个光伏从业人员的经验来分析,信义的要求似乎也是迫于无奈。光伏人都清楚,光伏的行业特点决定了每年的年底是光伏项目抢装的高潮时期。如果在12月31号之前不能完成项目,对于企业来说所带来的损失是很难估量的,因为之前的财务模型都是按照当年完成的补贴幅度来计算的,差一天,不是差了一天的发电量,而是差了一个补贴的级别。
所以在企业的利益、村民的利益的交汇处,政府处在了风口浪尖上。当地政府发言人刘金明表示可能确实有的农户是亏了几百元,“面对1100多亩即将成熟的水稻被推,我们也很痛心,但企业催的急,我们作为项目实施地,真的也很无奈……”网上信息中也有这么一段话:一位领导说“所有的镇级干部,如果袖手旁观,党委政府用问责的手段,责无旁贷!对于村里的干部,如果在此嘻游(当地方言),就地免职,绝不姑息!”
孰是孰非,该如何判断?
利益冲突面前,沟通是最重要的。这里或许矛盾之处在于有村民表示,他们8月份才知道这些土地已经被流转,那时候已经种好了;而政府发言人表示,6月份就已经通知村民,土地已经流转,不要再种了。
9月8日,在百度知道里有以下问题:“寿县安丰镇东庄村到底与镇政府因何事发生冲突?”有网友9月10日回答说:“其实就是那边要建个太阳能发电厂,早就把地给征了,但没有立马动工,有人又种了,现在厂方要施工”。
从六安市环保局的官网中查到,在今年4月份,六安市环保局就有”关于拟作出《寿县安丰镇100MWp渔光互补太阳能
光伏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公示日期是5个工作日。该公示报告中介绍,建设项目概况: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为“水下养鱼、水上发电”,主要建设100MWp的光伏电站、渔塘,及配套的办公楼、宿舍、食堂等。项目区域原为安丰镇东大圩洼地,当地农民在洼地内养鱼,部分洼地被当地农民围垦用来种植小麦等农作物,拟建项目实施后,在光伏组件下地块全部恢复养鱼,主要采取自然放养,养殖水面约2700亩。
看到这里,读者应该基本上有个判断了。该地块所要派的用场在4月份已经公示。当地政府在6月份通知村民不要再种植农作物了。而由于一些手续问题,该地块被闲置了一段时间,于是有人就想打个时间差,派些用场。在企业无法再等的情况下,政府为了安抚村民,还是给了一些补偿,至于补偿是来自政府,还是来自企业,我们无所得知。
只是,网络上总有一些比较偏激的发泄之词,类似于以下:我们不信一国之政府胆敢置百姓生死于不顾,我们不信一国之建设偏偏要赶上这区区一个月,我们不信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暴力之下就该选择屈服,我们不信地方强权的暴政能够一直如此明目张胆!
或者类似于:百姓是无辜受害者,却没有渠道呐喊、控诉,所以,他们需要你将此刻看到的一切转出来,让更多人看到。让野蛮者受到应有的声讨和惩罚,让正义重归于民心。
事实似乎已经比较清晰。作为媒体成员之一,我们呼吁大家理性地看待这一事件,不要炮制各种耸人听闻的标题,尽量多分析了解其中的真相。我们也呼吁光伏人,用自己的从业经验向周围不了解光伏的朋友解释一下,为什么光伏项目的开工已经不能再等了。在千亩即将成熟的水稻利益和光伏电站的收益/企业利益之间,总是需要一个平衡,总有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网络本身不能成为被标题党利用的对象。作为光伏的媒体人,更应传递一种正能量,让更多的人理解、了解光伏的现状,而非推波助澜,节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