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其中提到:
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出台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对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投资资金10%的财政补贴,最高可达20万元。
拓宽新能源汽车销售渠道。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国际平台,举办新能源汽车展会、论坛等活动,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严格落实公共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督促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尽快拨付中央和自治区已经下达的新能源公交车相关补贴,不得挤占、挪用。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企业。
加快城市配送车辆电动化。严厉禁止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在辖区内生产、销售,禁止未登记上牌的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加快推动快递企业实现快递配送车辆电动化、合规化。
原标题:广西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 拓宽新能源汽车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