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乐于贷款投光伏?
当然,包括吴达成在内的一批资深业界人士,并不认为仅凭农发行的信贷支持就足以一扫“
光伏扶贫”所面临的障碍。“我们需要有一种方式,令贫困户愿意从银行拿贷款,并能够拿到贷款,且乐于将贷款投入到
光伏发电上。”吴达成向记者表示。
而奋斗在一线,具有丰富
光伏扶贫项目开发经验的昌盛日电董事长助理隋海周则毫不掩饰的向《证券日报》记者坦言,“无论利率如何浮动,在我国,想要说服贫困户从银行贷款,远比说服他向银行存款难得多”。
“总而言之,尽管管理层大力推动,光伏扶贫仍面临不少困难,特别是在光伏扶贫概念普及、切实能让农民长期脱贫的模式,以及光伏和农业如何完美结合的技术等三个方面。”在隋海周看来,“想通过说服贫困户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推动‘光伏扶贫’,倒不如让相关企业在光伏扶贫上算得过来经济账,从而调动企业参与其中的积极性”。
“例如,我们就正在尝试一种可以令多方受益‘光伏扶贫’模式:即通过土地流转制度在农业用地上建设光伏大棚。如此一来,农民除了获得土地租金外,还可以被雇佣进棚务工以获得工资性收入。”隋海周介绍,“简单测算,结合这两个方面,可使农民收入提高两倍以上”。
以规划总投资24亿元的昌盛永宁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为例,昌盛日电计划在1万亩的面积上,建设200MW的光伏大棚。在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发电年产值2.43亿元,在农业用地上也将实现年工业利税5800万元。
“然后我们会以园区化管理、平台化运营,提供设施、农业种苗、技术指导、金融支持、统一包销等方式,让有想法的农民可以在园区内创业,以改变农民生产方式,同时也促进生活方式的转变,使农民更加适应在新型社区内集中居住,实现光伏农业综合体的建设。” 隋海周认为,“如此不仅可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形成一二三产联动发展,还能够促进各类地区农业转型、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且适用于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
不过,推动这种看似可行的模式也同样面临巨大的阻力。几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表示,在推动“光伏扶贫”以及“农业光伏”时,作为企业(资方)仅可在一般农田上实施开发,而基本农田往往都不敢触及。“这与宏观政策有关,产业层面自然无力改变。但很残酷的现实是,我国土地资源、电力分布决定了在缺电地区并没有更多的荒山荒地或一般农田可以用于农业光伏建设;而由于传统模式经营农业的收益较低,越来越多的基本农田也实际处于荒废的状态。”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企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此,隋海周认为,“面对放开在基本农田上开发光伏等项目可能存在的种种问题,政府层面完全可以通过加强监管、严厉惩处以消除隐患。却不该无视这种需求,以及其可能带来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