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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新能源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在建和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
日期:2022-08-3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30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提出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严格资金使用监管,不撒“胡椒面”,重点支持在建和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扩大有效投资。

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研究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在现有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基础上,明确将新能源、新基建领域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助力新兴产业发展。

研究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多元化投入、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措施做好财政保障工作。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究,推动重点领域、行业节能减排。健全绿色采购标准,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力度,采购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达85%以上,指导绍兴等六个试点城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应用推广试点工作,目前纳入试点的工程项目金额约1000亿元。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20个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促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支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和市场调节机制。




原标题:财政部:将新能源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在建和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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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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