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皮泽红报道 9月5日,在广东省相关新闻发布会上,就《广东省硅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相关情况,广东省能源局副局长刘文胜问答了本报记者的专门提问。
刘文胜介绍说,积极发展光伏发电是推动广东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2020年9月,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培育发展“双十”战略性产业集群工作部署下,广东印发了《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加速实施太阳能产业壮大工程。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广东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大力推广光伏发电应用,规划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约2000万千瓦。一是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结合国家光伏电站用地政策以及广东省资源条件,鼓励发展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支持韶关积极探索“光伏+石漠化治理”新发展模式。二是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积极引导市场挖掘广东省工商业屋顶资源潜在优势,多种模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利用。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和整县屋顶光伏试点建设,鼓励光伏在交通、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三是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督促有关地市抓紧编制实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和项目年度开发计划,加强项目滚动管理,促进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四是加强电网规划衔接。做好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电网工程规划建设,促进光伏发电并网消纳。
原标题:广东省四大举措推广光伏发电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