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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日期:2015-09-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一、资源概况

四川大部分地区处在西风带青藏高原东侧形成的“死水区”,平均风速盆地内大部分地区较小,西北部高原和西南部山区较大。随着高度增加,四川省大部分地区平均风速也相应增加,盆地风速较小地区,风速增幅随高度增加不明显。

四川省30年平均风功率分布规律和平均风速相似,呈盆地内较小,四川西北部高原、西南部山区部分地区以及东部小部分地区较大的特点。盆地内大部分地区风功率密度随着高度的增加变化不明显;四川西北部高原、西南部山区部分地区随着高度的增加,风功率密度有所增大。

四川省70m风能技术开发量主要集中在≥200W/km2等级,开发量1071万kW。随着开发等级的增加,技术开发量也逐渐减少。≥400W/m2的技术开发量为138万kW。

可装机密度在盆地北部、绵阳、广元、巴中等小部分地区、东南部泸州等小部分地区和北部高原茂县、理县、若尔盖等小部分地区,以及四川南部凉山盐源、德昌、越西、喜得、昭觉、普格、美姑、雷波、金阳等地区,但密度等级比较低。

二、电价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决定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同时,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
四川省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图1: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区图

新的风电标杆电价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表1:2014年调整后的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四川省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四川省属于Ⅳ类资源区,本次调价对四川地区的风电建设投资收益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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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计鹏新能源作者:崔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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