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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源新能[2015]54号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储备和电网接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9-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为促进我省光伏电站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做好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储备、电网接入评审和并网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光伏电站规划和项目储备。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尽快完成“十三五”光伏电站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制定三年滚动建设计划。同一区域项目电网送出工程原则上要“整体规划,集中送出,统一建设,分项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项目装机规模不宜超过4万千瓦。

二、有序开展光伏电站电网接入评审。各市发展改革委于每年3月和9月底前,将纳入三年滚动建设计划、已备案并取得市级土地、规划、环保和林业等部门书面意见后的光伏电站项目,报送省能源局汇总形成项目清单,由电网企业据此进行接入评审。

三、及时办理光伏电站并网接入工作。电网企业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对取得电价批复的项目,及时办理电站并网接入工作。 “先建先得”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由所在市发展改革委现场查验,报送省能源局汇总发布,电网企业据此办理并网接入工作。

2015年9月25日  

皖能源新能[2015]54号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储备和电网接入工作的通知
皖能源新能[2015]54号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储备和电网接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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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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