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5.3GW)。
此前,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在《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1780万千瓦(17.8GW)。
这意味着今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扩充至23.1GW。“从地方的情况来看,现在是项目多、指标少。
如果光伏发电补贴能及时到位的话,那么今年的建设目标实现起来难度不是特别大。”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分析。
“这对光伏行业是一个极大的鼓舞。”招商新能源CEO李原分析,这表明国家能源积极响应了《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加大了新能源的发展力度。
新增规模530万千瓦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78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300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71万千瓦。
1-6月,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773万千瓦,其中,新增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69万千瓦,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104万千瓦。
《通知》提出,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主要用于支持光伏电站建设条件优越、已下达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好以及积极创新发展方式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等地区建设光伏电站。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具体安排,河北增加70万千瓦,内蒙古增加70万千瓦(其中20万千瓦用于光伏治沙、20万千瓦用于呼和浩特市通过竞争降低电价项目),吉林增加20万千瓦,江苏增加20万千瓦,浙江增加20万千瓦,安徽增加30万千瓦(重点支持金寨100%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山东增加35万千瓦,湖北增加15万千瓦,贵州增加20万千瓦,云南增加40万千瓦,甘肃增加10万千瓦(支持通渭、清水和庆阳建设光伏电站),宁夏增加40万千瓦,青海增加40万千瓦,新疆自治区增加70万千瓦(专项用于支持南疆四地州光伏电站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增加30万千瓦(专项用于支持南疆四地州光伏电站建设)。
《通知》提出,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5年内开工建设,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发电。电网企业应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