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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日期:2015-10-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一、资源概况

山东省半岛风能资源比较丰富,风能资源较大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山东沿海地区、潍坊中部地区、鲁中山区以及半岛内陆丘陵等区域。春季是风能资源利用的最佳季节,午后和夜间是风能资源最佳利用时段。随着离地高度的增加,风能资源明显提高。
在70m高度,山东半岛北部和东部、莱州湾沿岸以及东营北部沿岸,平均风功率密度为200~500W/m2。山东中部地区沿泰山山脉走向周边区域以及山东丘陵地区,平均风功率密度也可以达到250~500 W/m2,山东南部的局部地区零星分散着250~400W/m2的区域。

二、电价

2009年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决定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陆地风电标杆电价按照4类风能资源区分别定价(见下表),四类风能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分别为0.51元/kwh、0.54元/kwh、0.58元/kwh、0.61元/kwh。山东省属于Ⅳ类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为0.61元。

山东省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图1: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区图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决定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同时,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新的风电标杆电价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表1:2014年调整后的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山东省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山东属于Ⅳ类资源区,本次调价对山东地区的风电建设投资收益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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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计鹏新能源作者: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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