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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水平 支持相关产业发展
日期:2022-09-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xin_yj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工信部对外公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775号建议答复》(工信建议〔2022〕230号 以下简称《答复》),针对胡成中等3位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的有关动力电池回收的建议给予正式答复。

《答复》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战略资源供给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围绕建立管理制度、规范回收利用体系、健全标准体系、推进技术进步、培育市场化新模式等方面,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电动汽车市场蓬勃发展,如何妥善处理退役动力电池成为保障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考量。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总量达20万吨,到2025年预计将达到近80万吨。为避免稀缺资源浪费、电池原材料涨价及环保问题,亟需对退役动力电池进行科学回收与利用。

针对这一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关于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动力电池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建议》,呼吁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生产者延伸责任的配套政策、标准的细化及落地,将动力电池生产商、新能源汽车制造商、4S店、电池回收厂商纳入同一价值链进行考量,并建议以“责任基金”的形式明确原厂商自建回收或第三方正规回收厂商的经费来源,促进收集网络及处理技术的快速发展,早日实现全商业化运营。

工信部在《答复》中还表示,下一步将完善相关法规政策。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压实主体责任。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加快建立梯次电池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

加强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持续推广应用退役电池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先进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强化标准支撑,加快通用要求、回收服务网点等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抓好标准的宣贯落实。

持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培育壮大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对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总结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加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有关政策、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整体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水平。

推动落实激励政策措施。落实《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 

原标题:工信部: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水平 支持相关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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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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