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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新政被误读了?
日期:2015-10-1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9月底,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下称《通知》),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外界有人解读,这是在原计划基础上增加30%,新一轮光伏投资潮即将来临。

但实情并不一定如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暗含竞价上网试点,这或将是光伏发电重大转折的前奏。

调增并不等于全年扩容

《通知》明确表示,根据各地区2015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及发展需求,对部分地区调增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全国增量为530万千瓦。同时,文件在附表中将15个省级地区的调增量详细列出。

此次调增早有伏笔。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同时提出,7月底前,经综合平衡后,对建设进度快的地区适度追加规模指标。10月底前,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网规模未达新增建设规模50%的,调减下一年度规模指标。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16月全国新增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69万千瓦,不及全年目标的一半,意味着上半年光伏电站的装机情况并不乐观。

业内人士表示,有增有减,说明国家能源局在合理调控光伏电站规模。此次新增530万千瓦,并不等于全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的目标为1780万千瓦再加530万千瓦。此次新增对象为15个省级地区,其他地区建设进度并不理想,按原规定应该在10月底前被调减建设规模。

值得一提的是,获得调增的15个地区,包括了弃光率较大的地区。比如,今年上半年,甘肃弃光率28%、新疆(含兵团)弃光率19%。但这两地并非所有的光伏电站都面临弃光问题,部分光伏电站消纳良好。《通知》在调增上述两地的建设规模时,明确规定了新增规模用于特定地点的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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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经国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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