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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出台
日期:2013-12-0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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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按照国家“规划、计划、政策、监管”发展光伏的总体思路,同时为保证光伏电站项目得以健康、规范发展,近日,国家正式出台《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在暂行办法中,政府监管的内容涉及到光伏项目运营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光伏电能质量;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量;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光伏发电电费结算;光伏发电补贴发放等多方面的情况,都在此暂行办法中逐条提到。

  在暂行办法中,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要求电网企业向所在地区的能源主管部门每季度上报当地光伏并网接入和交易情况,以及在并网运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国务院主管能源部门将给予纠正和限期改正。其中,光伏企业无法与电网企业达成协议、并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分及其派出机构给予协调与裁决。

  暂行办法中提到,国家有权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对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的将依照《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追究责任。该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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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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