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华能河北区域户用分布式光伏一期(250MW)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候选人公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3.6元/瓦位列第一候选人,该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规模: 深州市50 MW、巨鹿县50 MW、博野县50 MW、盐山县50 MW、魏县50 MW居民屋顶光伏项目,合计250MW(暂估)
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全部前期手续办理、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所有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含申报方案、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等;
(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含备品备件、组件和逆变器设备采购、运输、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
(3)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含加固(若有))、施工协调(包括与建筑物业主和供电部门的协调)、试验等;
(4)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
(5)工程验收:包括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接入各项手续办理等。
(6)本工程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拟优先采用单晶硅540Wp及以上光伏组件,通过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最终接入公共电网配电箱或线路,220V/380V 低压并网。
(7)技术服务及培训。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支架底座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2)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3)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屋顶防水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直至并网发电。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完成项目质量监督、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档案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5)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7)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报送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免费提供相应的数据接口。
8)全权负责协调农户屋顶确户工作,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包括不限于屋顶障碍物清除;与建筑物业主方的协调,负责与安装光伏用户签订合作运营协议,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关手续费用(不含此类协议内约定的运营期费用);协助项目开发、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
9)负责项目前期、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等。
10)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价格:前5年60元/块/年,后20年40元/块/年,租期25年,租金不得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计划工期:本工程(批复容量)工期不超过18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12)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深州市50 MW、巨鹿县50 MW、博野县50 MW、盐山县50 MW、魏县50 MW等五个户用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EPC工程,合计250MW。由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招标,按照各项目报价采用统招分签的模式。
原标题:3.6元/瓦丨华能250MW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