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海南省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征集《定安县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中指出,
本次奖励范围为: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专用号牌的个人;以及在定安县注册登记、售出的新能源汽车在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专用号牌、售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属于定安县的车企。
奖励规则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进行一次性充电费奖励。其中,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奖励3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4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奖励5000元。
在我县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每售出一辆符合奖励标准的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1000元。
新能源汽车充电费奖励总额限455辆,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新能源汽车上牌的办结时间先后排序,先到先得(以县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清单为准)。
原标题:海南定安县:购置新能源汽车可享3000元以上充电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