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能源字[2015]1390号文件下达了2015年度光伏发电增补指标的通知。
其中,兴安盟获得光伏发电增补指标2万千瓦,2015年兴安盟共获得光伏发电指标8万千瓦。
获得指标的项目具备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
目前,兴安盟共有19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享受电价补贴,其中内蒙古兴晟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科右前旗德伯斯50MWp光伏项目已于2014年底并网发电,其他各项目单位正在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年内并网发电。
日期:2015-11-11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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