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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家光伏企业被裁退出中欧 价格承诺协议能否持续?
日期:2015-11-1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继今年6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取消阿特斯等3家光伏制造企业价格承诺协议资格后,近日又有两家中国光伏企业的价格承诺资格将被取消。

光伏业界人士认为,被取消价格承诺协议资格对当事企业的实际影响有限,但恐影响今年底到期的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协议的续作问题。目前行业内看法较多,有观点认为该协议仍有望过渡一年,有的则认为将出现重大调整。

多家企业被裁退出影响有限

中欧光伏最低价格承诺协议于2013年8月达成。根据相关协议,我国确认参加价格承诺协议的企业输欧晶体硅光伏产品价格将不低于0.56欧元/瓦。该协议执行时间为2年。如今距离协议达成已过去了2年,期间中欧光伏贸易摩擦仍时有发生。

上周,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两家中国企业在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违规,因此决定取消这两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并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它们分别是浙江正泰公司和杭州桑尼能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另据商务部网站转载专业法律媒体Mlex报道称,欧盟调查官员还将裁定中电光伏违反价格承诺协定,其在中国生产的光伏产品出口欧盟将被征收反倾销税。

据称,中国光伏生产企业被取消价格承诺的原因包括:未报告销售数量、开具误导性发票及实施补偿贸易导致销售价格低于最低限价。

早在今年6月,欧委会已宣布将对阿特斯太阳能、中盛光电、昱辉阳光3家中国光伏企业征收高额关税,同时要求这些公司退出最低价格承诺协议。对此,阿特斯方面表明将通过法律手段申诉,其他两家企业则表示将不再直接从中国向欧盟输出光伏组件。中电光伏表示,自2012年起公司在伊斯坦布尔生产光伏产品,该产品不受欧盟双反措施限制。

“对于光伏制造行业的大企业来说,欧委会取消其价格承诺协议,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会很大。”民生证券新能源行业分析师黄彤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与3年前欧盟发起对华输欧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的形势已完全不同。

欧盟市场当时占据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量的70%以上,但如今欧盟市场仅占全球总需求的十几分之一。另一方面,许多大型企业过去几年里在海外设立新的工厂,完成了多地的布局,分散了贸易争端带来的风险。因此,欧委会的决定对相关企业有一定影响但较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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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王文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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