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私人研发投入的不足,政府需要运用公共政策来矫正这种不足,以达到社会最优的研发投入水平。对私人研发活动进行直接或间接补贴是政府通行的做法,但政府的研发补贴政策究竟对企业研发投资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已有的研究在不同的加总水平上得出的结论并不完全一致。运用北京市海淀区1995年813个高科技企业样本,研究发现政府R&D对私人R&D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Marcusand Howard研究了日本和韩国的产业政策,认为并没有证据表明有选择性的R&D补贴活动对全国或产业的生产率产生显著影响。朱平芳和徐伟民以上海市政府的科技激励政策为案例,通过面板数据的估计,得出直接拨款资助与税收减免政策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作用的结论。安同良等认为,研究中国企业R&D行为,除了分析企业间的R&D博弈与专利竞赛,还应当考察国家科技政策制定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资助与被资助博弈。
企业在申请R&D补贴时的信号传递和逆向选择行为更应引起高度关注,因为企业的这种策略性行为将极大地削弱R&D补贴的激励效应,而目前的研究在此环节仍然非常薄弱。
虽然政府对企业研发投资的补贴方式有很多,例如直接补助、税收抵免以及所得税减免等,但主要分为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直接补贴可以减轻企业研发的融资约束,而间接补贴如税收支持能降低企业R&D活动的边际成本,而且这种补贴给予企业选择如何进行研发投资项目的权利,是一种市场导向的反应,间接补贴更易于操作并且可以减少游说家和政客的影响,有利于利用市场机制来挑选好的项目。
企业的R&D投资活动经常会面临融资约束,政府对企业研发活动补助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会影响企业的研发投资。Browneta1以美国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认为新成立不久的高科技行业的公司几乎全部都是通过内部和外部股权(例如现金流和公开发行股票)来为研发活动进行融资,并且利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对企业的R&D支出进行估计,得出的结论是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研发支出的波动大部分都可以由新成立的高科技公司的现金流和新股发行来解释。
虽然政府公共投入有助于解决研发活动中的市场失灵,但事前并不清楚政府公共资助是否是促进私人企业研发支出的有效方法。从理论上讲,政府研发补贴政策有可能对企业研发行为产生替代效应和激励效应两种不同的效果,如果两者之间总体上呈替代关系,那么政府增加研发补贴就会对企业R&D投入产生“挤出”效应,否则政府增加研发补贴会吸引企业进行更多的R&D投入。因此,研究政府的研发补贴对
光伏企业研发投资的影响对于进一步认识政府补贴政策的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本文选取了同花顺软件太阳能光伏概念股中所有的上市公司,并从CCER经济金融数据库中下载了这些公司2007-2011年的财务数据。本文在收集的样本公司中剔除了只有一年数据的样本,剔除了连续三年都被ST处理的公司-另外,子工收集了这些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的“营业外收入”这一会计科目下的政府补助金额,根据补贴的来源和补贴的用途从“政府补助明细”中收集了政府对企业研发给予的补贴。
对于企业研发投资的数据,存在同样的问题,CCER数据库中的“开发支出”科目中数据基本为零,考虑到大部分的企业在其年度财务报表的“管理费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科目下对企业的研发支出进行了披露,因此本文收集了这两个科目下的数据作为公司研发支出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