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以光伏发电为幌子进行违建
早在7月初,白云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例行巡查龙归街辖区时,在永兴龙河东路一处厂区内发现一栋主楼楼顶新增近5米高的锌铁棚结构,于是立即找厂区负责人进行询问。该负责人却振振有词,表示楼顶的锌铁棚为光伏发电设备,并拿出一份《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该备案证载明:申报企业为广东某工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规模及内容为2000平方米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高度不超过屋顶平面2.8米。备案证上明确备注:如涉及违法建设,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经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和测量,该屋顶锌铁棚外侧并未安装任何光伏发电板,实际就是高度4.8米的锌铁棚搭建,用作器械存放仓库,涉嫌违法建设。白云区城管执法局立即通知属地龙归街综合行政执法办依法进行查处。
“涉事企业打着光伏发电项目的幌子,实际却在楼顶新建违法建设,性质十分恶劣。”白云区城管执法局治违督导科科长吴庆祥介绍,该局联合龙归街对该案进行深入调查,证实该处锌铁棚并非光伏发电设备,且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属于违法建筑。
在龙归街执法队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多次督促涉事企业自行拆除未果的情况下,区、街两级执法队伍联合组织清拆队,投入35名工人,使用风割枪5套、乙炔10瓶、氧气21瓶,和1台80吨吊车,于7月21日完成全部约2000平方米违建的拆除任务。至此,该处“假冒光伏”违建被彻底铲除。此次联合打击的假冒光伏项目为该区今年拆除的最大面积涉光伏违法建设。
2、今年总共拆除面积达2400平方米
据介绍,此次查处行动并非个例。前不久,嘉禾街望岗村某公司楼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为3.45米,明显超出《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企业(单位)名单管理办法》中“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8 米”的规定。经白云区城管执法局和属地街督促整改,涉事公司在半个月内自行整改降至2.8米以内。
今年以来,白云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共巡查发现涉光伏发电设备违规建设10宗。其中,部分为未取得备案证,部分为超规模进行建设或者“假光伏、真违建”,目前均已督促整改到位,总共拆除面积达2400平方米。
白云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白石峰介绍,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和推广的绿色能源应用,政府在安装使用上给予了相当的优惠政策及补贴,由于在楼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设备可免于规划许可,因此白云区不少工业厂区和农村自建房业主纷纷安装。但部分业主利用申报安装光伏设备作为掩护在屋顶搭建违法建筑物,或者擅自扩建光伏发电设备规模。对此,白云区城管执法局曾组织专题会议,明确违反《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企业(单位)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擅自扩大规模的光伏发电设备或在封闭光伏发电设备下方空间进行加建属于违法建设,应依法予以拆除。
今后,该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四个最严”(即最严格的审批报建制度、最严密的巡查监督、最严厉的执法打击、最严肃的查人查事)及“三个绝不”(即绝不搞情有可原、绝不搞下不为例、绝不搞法不责众)措施,保持对各种“花式”新增违法建设的巡查甄别和严查快拆态势。同时,坚持“积极引导、扩大宣传、严格执法”原则,对光伏设备安装合法程序、建设规模进行引导告知,加大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推进力度,特别是督促镇街宣传普及合法合规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规定,严厉打击涉光伏发电违规建设案件,营造光伏发电设备合规建设的良好氛围。
原标题:明修光伏,暗建仓库?这里的城管已经拆了2000多平米假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