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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成效显著
日期:2022-12-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启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2021年9月,公布全国676个列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山东70个县列入试点范围,居全国第一位。一年来,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整县分布式光伏建成并网307万千瓦,累计1492万千瓦,占全国整县分布式光伏总装机的40%以上,装机容量全国第一。现选取济宁市、诸城市、沂水县、齐河县经验做法刊发,以期对全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推向纵深提供参考借鉴。

主动担当有作为 创新落实出成效

济宁探索整县分布式光伏

规模化开发新路径


济宁市锚定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开新局”目标不动摇,抢抓机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嘉祥县、鱼台县、梁山县、邹城市、曲阜市等5个国家级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县为突破口,创新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5432”工作法,推动省试点工作落实生根、开花结果。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市建成示范项目18个,5个试点县本年度累计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30.33万千瓦,占全市1—10月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的47.8%。

创新“五个统一”模式 实现规模开发优势最大化

统一联动机制,实施分级负责。市、县、镇三级分别成立工作推进专班,采取日常调度和现场督导等模式,现场办公、一线答疑,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市级专班重点进行政策指导定期督导,从市级层面进行政策性支持;县级专班重点进行任务分解考核督导,从县级层面进行业务性指导;镇级专班重点抓落实扎实推进,做好具体项目的实体化推进工作。统一打包备案,提高工作效率。深入分析各试点县实际情况,坚持便捷高效原则,将项目划分党政办公、公共事业、工商业和户用4种类别,由试点县按照分类进行打包备案,申请立项。其中,嘉祥县、曲阜市等试点县将整县拟开发所有项目统一梳理出来,并按照四类应用场景完成一次性打包备案,极大提高了项目开发手续办理的效率。统一项目开发,保障项目效益。在租赁价格方面,由各试点县统一确定政府机关和公共建筑屋顶租赁价格;在后期管护方面,统一采用国企主导,地方光伏公司加入的管护运营体系,保障项目经济效益。统一建设标准,实施规范管理。及时制定出台《济宁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加强分布式光伏建设和并网管理,规范开发和项目推进程序,做到流程清晰、标准明确。统一储能要求,确保就近消纳。综合考虑开发规模、负荷特性等因素,原则上政府机关和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统一按照光储充一体化综合能源项目进行布局设计,确保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消纳。

探索“四类应用”场景 打造全民共享示范样板

因地制宜探索“光伏+”综合利用开发模式,围绕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村户用屋顶四类应用场景,量身定制光伏+绿色政务、光伏+乡村振兴、光伏+科普校园、光伏+绿色工厂等应用样板。坚持典型引领,在嘉祥县每个应用场景均打造一个示范项目,及时总结推广示范项目开发建设经验做法。截至目前,嘉祥县已建设完成梁宝寺镇政府78.48千瓦低碳办公项目、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光储充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梁宝寺运河花苑小学幼儿园“绿色智慧校园”项目、山东嘉达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和大张楼镇滨湖花苑老年公寓屋顶光伏示范工程等一批应用示范项目,为全面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提供样板支撑。

定制“三个依托”开发模式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结合户用开发以农户屋顶为主体的实际情况,遵循因地制宜、让利于民原则,围绕乡村振兴,量身制定“三个依托”的开发模式进行规模化开发,推进集体增收、村民致富,助力乡村振兴。依托整村方式促增收。整村开发以集中汇流模式上网,统一标准、租赁开发,最大限度推动农民增收,按照每年每块光伏板35元、每户100元标准,支付农民屋顶租赁费和村集体清洁看护费,促进群众致富和集体增收。嘉祥县梁宝寺镇、曲阜市姚村镇和鱼台县渔城镇等试点乡镇示范村村集体收入都能增收达到10万元以上。依托多元模式促开发。融合产业乡村、美丽乡村、文化乡村等元素,积极推广“光伏+”等场景进行多元开发,拉长产业链,建设了一批高标准“光伏+”项目,梁山县“光伏+畜牧养殖”模式,邹城市“光伏+蘑菇种植园”模式,有力带动了乡村经济增长。依托项目建设促升级。在整县推进的护航下,光伏车棚、光伏充电桩、光伏大棚、农村电网改造等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乡村的电气化水平大幅提升。截至2022年9月初,济宁累计完成建设高效能配电变压器512台,新增配变总容量198.3兆伏安,建设10千伏配电线路355.26公里,0.4千伏低压线路82.51公里,农村电网结构不断优化、供电可靠性不断提升,为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提供强力支撑。

运用“两种鼓励”手段 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把推进绿电的消纳利用作为推进工商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重点,因企施策,分类实施,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支持鼓励工商业企业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增加绿电使用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通过电价打折,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同时,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企业腾出更多能耗空间,实现减碳降本双丰收。嘉祥县巨通机械“光伏+工业”低碳车间项目,利用面积3200平方米厂房,建设390千瓦光伏项目,年发电量约50万千瓦时,全部自发自用,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少了碳排放。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多能互补,打造“光储充”等一体化运营模式。通过建设光伏、风力发电、储能设施和充电站(充电桩),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管理,打造分布式光伏消纳、系统调峰、交易结算等新模式,助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济宁海螺水泥建成集余热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垃圾发电于一体的“低碳园区”,年发电量约1.3亿千瓦时,有效替代标煤3.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0.1万吨。同时,配套建设5兆瓦/12.5兆瓦时储能装置,为“两高”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海螺方案”。横河煤矿保安光储充及智慧配电系统示范项目装机容量398千瓦,光伏发电全部自己消纳,储能系统以每天两充两放模式参与削峰填谷,年收入约156.2万余元。

下一步,济宁市将守牢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两个底线,督促试点县和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照图施工,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积极贡献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济宁经验”。

完善标准 高质推进

诸城打造整县分布式光伏

规模化开发新样本


诸城市积极探索协同发展、多方共赢开发模式,着力提高试点工作成效。截至2022年10月底,累计新增装机3595户,装机12.13万千瓦。其中,党政机关屋顶分布式光伏实现并网45.39千瓦,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实现并网136.08千瓦,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实现并网3.72万千瓦,农村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实现并网8.39万千瓦。

健全机制 科学推进

强化组织协调。将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列为“一把手”工程,诸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专题调度会议20多次,顶格推动分布式光伏由自主开发向集约、高效、规模化开发转变。强化专业指导。将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纳入全市“十四五”能源规划,邀请专家对全市各类建筑屋顶现状、群众开发意愿、电网接入水平进行精准调研、把脉诊断,编制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宜建尽建、光储一体、政企联手、多元投资、补贴缓退、信贷支持、修规立标、便利入网、改网改制、安全美观、因地制宜、典型带动”12条基本原则和分段实施具体措施,计划“十四五”期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规模65万千瓦,到2025年实现年发电量8亿千瓦时、年节约标准煤24.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7.5万吨。强化督导考核。统筹考虑电网接入、房屋质量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化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指标,列入镇街区年度考核,实现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可量化、类型化和区域化推进。

完善标准 规范推进


创新行业规范。引用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住宅建筑规范等16项国家标准和省级规定,制定诸城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指导办法,发布全过程管理流程图,明确项目备案、房屋选择、企业资质、接网设计、安装标准、资金监管等方面173条规定,为光伏行业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遵循。创新开发模式。发挥国企保障性优势,由一家国有企业牵头,与国家电投、天润新能、中核汇能等央企国企以及本地光伏企业合作,通过引导公共建筑、社区网格农户和工商业企业出租屋顶、建设光伏车棚等方式,进行整县规模化开发,探索形成了以本地国企为主、全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投资的开发、运维和利润分配模式。创新监管办法。建立联合验收、联合执法和联合稽查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分布式光伏暂行管理办法、项目联合验收和稽查执法管理办法、项目并网前联合验收细则等规章制度,对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开发。

示范先行 分类推进


公共建筑。采用国企投资+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发。其中,诸城市财政局建成全省首个党政机关“绿色低碳”办公示范项目,装机容量45.39千瓦,年发电量约5.9万千瓦时,年可节约标准煤30吨、减排二氧化碳70吨;探索建设山东首个县级虚拟电厂,依托新光驿站微电网项目,打造集屋顶光伏发电、光伏车棚、智慧路灯、大型充电站为一体的新能源综合利用精品示范工程,力争实现“零碳”办公和“全时段”不间断供电,构建“3公里”充电生态圈。工商业建筑,采用自投、融资租赁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企业自主开发。其中,国家电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1860万元,利用奥扬科技公司厂区屋顶打造低碳循环工厂示范项目,同步建设光伏车棚,装机容量4兆瓦,年发电量492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519吨、减排二氧化碳4151吨,相当于植树造林196亩。整村建筑,采用国企投资、农户出租屋顶模式降低农户借贷风险、稳定多方收益。其中,昌城镇车道口社区作为示范项目,采用屋顶租赁、整村打包备案、全额上网、“交流汇集+专变升压+一点并网”模式,先后开发81户,装机容量1.4兆瓦,每户每年可增加收入2000元左右,以每块光伏板50元价格租赁农户屋顶,每块光伏板10元看护费给村集体,集体经济增收约5万元。

服务配套 高质推进

优化审批流程。争取分布式光伏平价上网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制定实施全省首个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并网全流程管理工作方案,细化自然人0.4千伏并网、整村10千伏并网、非自然人0.4千伏单点并网、非自然人0.4千伏多点并网、非自然人10千伏并网等5类开发模式并网服务流程,固化整村开发,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及园区屋顶,多村连片、大型物流等区域等4类开发场景,优化整村开发容量小于400千瓦全额上网、整村开发容量400千瓦—6000千瓦全额上网、公共建筑屋顶全额上网、工商业全额上网、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自发自用余额上网、多村连片、大型物流等区域全额上网等6种接网方案,对在山东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实行审批即赋码、赋码即备案、即办即走,并网流程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健全运维体系。率先建成国网全省首家集发电数据监控、光伏资源数据统计、智能运维于一体的光伏电站管理平台,实现分布式电站24小时不间断监控管理;同时,由国有企业与本地企业合资成立服务公司,开展新能源工程设计、施工、运维以及碳汇指标运营等服务。抓好电网改造。聚焦提升电网大规模光伏接入适应性,在“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增110千伏老屯、东升变电站2座,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44公里;实施“千村改造”工程,422个用电村提档升级,满足农村屋顶光伏“即插即用”需求。靶向改造10千伏线路18公里,增容公共变压器21台,实现分布式光伏“应接尽接”。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570万元,加装分布式光伏采集终端3343台、分界开关4000台,避免了分布式光伏引起的人身、电网安全风险。同时,在全省首创“变电站、线路、台区”三级可开放容量“码上看”,科学绘制235个社区的三阶六色分布式电源消纳地图,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布局,实现与电网协调发展。

创新突破 注重实效

沂水培育整县分布式光伏

规模化开发新模式


2021年6月,沂水县成为山东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首批3个试点县之一。作为全省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首批试点县,沂水坚决贯彻国家“双碳”战略,严格遵循上级指示要求,以“四个创新”破解“四大难题”,坚定“树标杆、建样板、创示范”的高站位,与山东能源集团等企业密切合作,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沂水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率先实现首个开工建设、首个并网发电、首个群众受益,成功打造高标准建设、后期保障无忧的沂水样板,摸索出一整套标准化、流程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经验及标准。自去年试点以来,沂水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规划总装机51.34兆瓦,在建规模达22兆瓦,累计并网发电超12.15兆瓦,全县光伏总装机容量达到318兆瓦,在全省试点县中位居前列。

政府牵头、创新示范 破解群众参与难题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高效落实,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分管副县长任专班组长,抽调精干人员,专人专职专责,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强化示范带动。坚持以实践、实效引导群众、发动群众,把试点整村推进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创新实施“绿色太阳、照我回家”光伏路灯工程,在村委屋顶、村干部屋顶安装光伏,不仅带动村经济增收,也让群众在享受绿色能源红利过程中实现观念革新、激发参与热情,形成示范带动的良好局面。

强化宣传发动。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通过会议宣讲、科普讲座以及微信、抖音等融媒体矩阵相结合,印发涵盖整县开发介绍、个人开发风险点以及预防房屋漏雨的安全措施等老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整县开发明白纸》,纠正光伏“有辐射”等错误认识,打消“光伏贷”影响安装顾虑,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认识、接受和使用绿色清洁能源,使群众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形成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

企业主导、创新模式 破解项目落地难题

坚持市场运作。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选取山东能源集团等国有企业作为整县开发运营方,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运营、统一维护。企业主动彰显国企担当,最高标准树标杆,为工作开展提供最大支持。

创新开发模式。打造“企业建设运营、群众租金受益、后期运维无忧”户用光伏集中开发模式,群众以房顶租赁形式参与,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群众房顶租赁费,实现群众增收。率先采用“彩钢瓦+光伏”一体化安装模式,不花一分钱就在原来屋顶上加装一层彩钢瓦屋面,彩钢瓦之上铺设光伏组件,解决漏雨隐患,延长房屋寿命,减少维护成本。打造“降低用电成本、实现合作共赢”工商业光伏规模开发模式,按照因企施策原则,分别采取“租赁厂房、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保证企业受益。打造“发展光伏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公共场所光伏公益开发模式,把公共建筑屋顶租金作为“乡村振兴基金”,助力共同富裕。

科学布局、创新谋划 破解电网接入难题

合理选取试点。根据配网线路可开放容量,优先选取电网线路设备状况好、输送能力强村庄,10千伏电压等级并网为主,进行整村光伏开发。

全面摸清需求。依据线路设备情况,开展可规模开发摸底、接网工程规划及投资测算,建立10千伏线路输送能力提升项目储备库,输送能力低于2兆瓦线路改造纳入项目储备,完善中低压电网项目储备体系。

同步改造电网。结合开发区域电网承载能力,超前开展接网工程项目,统筹推进各级电网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220千伏灵泉变电站、110千伏崇安变电站,扩建康庄等110千伏变电站4座,建设京能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10千伏配电线路实现全联络,增容改造高耗能配变424台,确保电网发展与开发项目接网需求同步满足。

因地制宜、创新管理 破解用电消纳难题

构建试点格局。按照宜建尽建、光储一体原则,在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电网接入条件基础上,选取部分乡镇作为先期试点推进,逐步蹚出建设路子、完善开发模式,在全县范围形成多点开花、全面推开的试点格局。

完善服务体系。围绕打造县域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标杆的目标,出台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方案,进一步强化智能电网、储能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光伏发电消纳能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智慧融合多元化发展。

勇于创新创造。针对并网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开展技术和管理创新。在江家官庄村,率先采取集中升压10千伏一点并网模式,最大程度上解决群众安装意愿高、电网消纳能力不足问题,实现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在寺前官庄村,结合供电部门农网改造,实现5G信号全覆盖,率先建成“5G通讯+WLAN”新型电力系统。在尧崖头村,采取“台架升压、10kV多点并网”模式,解决建设用地资源少问题,既节约成本,又实现“宜建尽建”“应安尽安”。

积极打造示范工程。积极挖掘可利用资源,实施“光伏+公园”“光伏+医疗”“光伏+景区”BIPV一体化等模式项目,运用大数据、云平台,在地下画廊等景区适时推进“光伏车棚+充电桩+储能”综合能源系统,进一步提升绿电利用效能,全力打造“智能园区”“零碳乡村”“低碳景区”。

下一步,沂水将继续在摸索中前进、尝试中改进,积累总结开发经验,高标准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沂水模式”标杆。

索创新“4234”开发模式

齐河推出整县分布式光伏

规模化开发新方案

齐河县光照资源充沛,光伏发展大有可为。自去年9月份入围全国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县以来,抢先抓早、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推开光伏开发。坚持顶格推动、整县推进,县乡两级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调度工作开展,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高效率推进。坚持系统谋划、试点先行,精心编制《齐河县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开发规模及工作计划,按照以点带面的原则,在城乡稳步推开光伏工程建设,逐步赢得更多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依托县属国有企业,引入国家能源集团(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确保全县光伏项目在设计、施工、设备选型等各个环节都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技术一流、产品一流、质量一流。

突出“四个”特点

顶格推动。“一把手”挂帅,齐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调度,2021年9月,召开高规格项目推进会,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专班,夯实责任,将实际安装情况列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激发县直部门、各镇街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整县推进。坚持全县一盘棋,整体推动,全面推开;对公共屋顶、工商业屋顶、居民屋顶分别制定统一房屋租赁标准,全县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全县15个镇街,率先选取28个试点村施工,并在光伏板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租金拨付到百姓账户上,激发群众安装光伏电站积极性,以点带面,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搭台。发挥政府引导主推作用,开发企业与镇政府、镇政府与村委会分别签订《委托租赁协议》,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屋顶租赁协议》;增强公信力,充分保障群众利益,确保好事办好。强企联合。发挥央企与县属企业合作优势,共同推进实施,由国家能源集团(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县属国企齐源集团两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作为齐河县整县光伏项目开发主体,国家能源集团负责资金、技术和建设,齐源集团负责资源获取、民事协调、运营维护等,两家企业优势互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推行“两种”模式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对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屋顶及工商业屋顶,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按照统一标准向屋顶权属单位支付租金,权属单位将租金全额上交县国资局;“自用”部分电量进行二次售电,用电单位按照电网公司现行电价缴纳电费。全额上网模式。对居民屋顶,采取“全额上网”模式,按照统一标准向房屋权属人支付租金,发电全额上网,通过电网公司直接结算。

做到“三个”结合

与村集体增收、群众致富结合。通过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县创建工作,积极发挥国企担当,在满足企业最低收益要求前提下,最大限度让利与民,让群众和村集体获得最大收益。与保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发展结合。齐河钢铁、焦化等企业每年产生大量能耗、煤耗,受能耗“双控”及煤炭消费压减政策的制约,齐河工业企业经济提升影响严重,光伏等新能源所产生的发电量可以替代煤(能)耗指标,缓解耗煤(能)企业的发展难题,促进齐河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与国家“双碳”战略结合。齐河光伏资源丰富,全县预计可安装1000兆瓦以上光伏项目,所有项目投产后年可新增新能源发电约10亿千瓦时,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9.7万吨,替代煤炭消费指标40.6万吨,对齐河全面实现“双碳”目标具有极大推动作用。

取得“四点”成效

促进双增收。按照每块光伏板每年38元拨付村集体账户,年均集体账户增收10万元以上;按照每块光伏板每年35元向居民支付租金,户均年收入过千元;实现集体群众双增收。盘活闲置资源。统筹县域内村庄闲置土地、空闲宅基、坑塘水面等边角资源,统一租赁统一标准,盘活闲置资源,用“边角经济”促进村集体增收。拉动配套投资。通过实地踏勘,全县规划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500兆瓦,预计投资20亿元;计划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500兆瓦,预计投资20亿元;配套投资10亿元建设化学储能电站,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计投资50亿元以上。优化能源结构。2021年齐河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6.4亿千瓦时,而新能源发电量仅有2.61亿千瓦时,远低于德州市平均水平;整县光伏项目建设实施后,年新增新能源发电量可达10亿千瓦时以上,全县能源结构明显优化。

截至目前,齐河县已完成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96兆瓦,并网22.7兆瓦,发电2.44亿千瓦时,居德州市前列,全省名列前茅。下一步,齐河县将进一步扩大光伏装机容量,做到原有建筑“能安尽安”,新建筑提前规划、全部安装,在全省、全国走在前、当标杆,打响光伏整县开发齐河品牌。 

原标题:山东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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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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