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坚持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发展。鼓励煤电和新能源开展实质性联营,支持传统能源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
坚持市场主体多元。充分发挥各类资本优势,鼓励央企、地方国企以及各类民营企业参与风光资源开发。
坚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相关政策的落实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煤电和新能源项目联营发展项目。
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开发建设项目。鼓励国有企业拿出10%~15%(但不限于)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鼓励申报企业集团公司在吕梁市有新能源组件制造业的项目参与申报支持吕材吕用,与驻吕光伏组件、风电设备生产企业有合作的项目。
鼓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重点帮扶县发展项目。鼓励在吕梁扶贫事业中有贡献的企业发展项目。
鼓励风光储、风光同场和参与源网荷储一体化的项目。对2021年度纳入我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规划,项目推进缓慢的集团公司(一级主体)所参与申报的项目进行考核。
11月21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工作目标为,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年度规模1000万千瓦,奖励规模146万千瓦。根据该通知,2022年吕梁市年度风、光规模共计116万千瓦。
除了《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外,10月12日,山西能源局还发布《山西省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2022年工作方案》。根据《方案》,2022年拟安排风电光伏发电规模400万千瓦左右,支持链主企业带动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支持煤电调峰能力建设。其中:3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在山西省投资建设新能源产业链项目,1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积极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
12月6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山西省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评审结果》。
《文件》指出,评审确定了17家企业符合安排标准,拟安排风电光伏建设规模372万千瓦,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其中:新能源产业链企业11家,安排规模276万千瓦;煤电调峰能力建设企业6家,安排96万千瓦。
从结果来看,涉及风电产业链的企业为2家,分别为太原重工、朔州绿能电力设备,安排规模为1.16GW,涉及投资34.43亿元。
在煤电调峰安排清单中,主要企业为晋能、国家能源集团、山西国际、京能、华能、大唐等6家央国企,增加调峰能力3.2GW,安排新能源规模0.96GW。
详情见下:
原标题:西吕梁1.16GW风光优选:鼓励国企拿出10%-15%项目股权吸引民企参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