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并不是第一个向可再生能源补贴开刀的国家。
2014年4月,德国内阁通过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其修改的核心内容,就是削减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执行主任陶光远告诉,早在2000年,能源转型先锋德国就发布了可再生能源法。15年来,这部法典极大地推动了风电、太阳能
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据了解,201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1560亿千瓦时,已经占到全国发电量的27.3%。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仅减少了德国能源进口,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能源供给安全,也缓解了温室气体排放及其导致的气候变化。但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补贴制度带来的巨额电价附加费,也令德国市民难承其重。
“德国目前的平均交易电价只有3.8欧分/千瓦时,比中国目前的煤电上网电价还要低。但可再生能源附加费附加在每一度电上的费用却高达6.2欧分。”陶光远说。
更要命的是,大规模的分布式能源接入电网后,德国配电网出现了电压升高和设备过载等问题,严重时甚至影响到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德国不得不一边大幅削减补贴,一边设法消纳过剩的电量。
“有人说,在
光伏发电领域,德国的‘昨天’是中国的‘今天’,德国的‘今天’大概就是中国的‘明天’。”陶光远说,希望我国能够汲取德国的教训,少走些弯路。
“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全球最大”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取法德国,特别是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上网标杆电价制度并收取电价附加费弥合财政支出的补贴方式,几乎与德国如出一辙。
以太阳能光伏发电为例,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针对不同地区的地面电站,分别执行每千瓦时1元、0.95元和0.9元的上网标杆电价;而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用后的剩余电量,则按脱硫煤电上网价收购,同时实行每度电0.42元的国家补贴标准,部分地区另有地方补贴。
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则告诉,尽管各地上网电价都不尽相同,但传统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一般在每千瓦时0.3-0.4元之间,而电网收购光伏发电所需额外支付的费用,将由国家财政予以补助。
与此同时,为了减轻财政压力,200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等费用,通过向全国电力用户统一征收电价附加的方式解决。
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正式成为政府性基金的一项,对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各省(区、市)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销售电量征收,并专项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补贴。
财政部的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决算数为491.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5%;支出决算数为508.17亿元,完成预算的96.1%;在总支出中,中央本级支出的401.07亿元,补助风力发电275亿元,补助生物质能发电74.07亿元,补助太阳能发电52亿元。
在长期巨额发电补贴的哺育之下,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出现了飞跃性地进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2014年全球绿色增长论坛的开幕演讲中表示,“截至2014年上半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超过全部发电装机的3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超过全部发电量的20%。中国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最大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