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2月8日晚,公司公布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乙方)与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就共同从事苏、皖地区太阳能光伏光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与管理等相关事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除此以外,公司还公布了今年获得政府补贴的具体情况。
重点拓展分布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2014-2016年双方在苏皖两地合作开发建设3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重点是分布式发电项目。这样的规划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中国能源局近日表示,明年对于光伏发电项目将更多向分布式倾斜,预计分布式光伏发电将提高到新增装机容量的60%(总的建设规模12GW,其中分布式8GW,光伏电站4GW)。今年随着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快速发展,尤其是西部地面电站大规模建设。但部分地区由于消纳能力有限、配套电网建设相对缓慢,出现了“弃光限电”现象。中国的东、中部地区更适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电力易于就地消纳,且网购电价高,度电补贴需求少。与西部集中地面电站相比,相同的补贴资金能够多支持30%-50%的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已于12月初出台,明年发展速度将大大加快。
合作方履约能力较强,合作风险较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在江苏总共投资了100MW的光伏电站,总投资规模居江苏地区第一位,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11月5日已公告与甲方联合建设合肥市高新开发区32WM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再次合作,说明双方互相较为信任,预计能够达成双赢的局面。
融资问题无忧,带动逆变器销售。双方出资比例以后续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原则上甲方控股,乙方参股。甲方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融资工作。双方在苏、皖地区的开发及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甲方生产的光伏组件,优先采购乙方生产的逆变器及配套产品。由于EPC业务会占据大量的资金,市场比较担心公司的融资能力是否能跟上电站EPC业务的快速增长。由甲方负责融资的条款将消除这方面的疑虑。另外,优先采购乙方逆变器的条款将进一步保障逆变器销售的稳步增长。
部分政府补贴计入当期损益。虽然补贴已陆续到账,只有与收益相关的,才会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不计入当期损益。所以,公司今年截止目前获得的5407.03万元补贴只有部分会计入当期收益。
维持“推荐”评级。我们维持13-15年EPS为0.53、1.16、1.75元。以12月6日收盘价27.55元计算,对应13、14、15年PE分别是52倍、24倍、16倍。考虑到光伏行业的复苏和公司逆变器的龙头地位,我们依然维持“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逆变器价格下滑,装机量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