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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南网新规: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需全部签订并网调峰协议,逾期未签订的优先安排参与调峰
日期:2022-12-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春节等特殊时段河北南部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河北省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河北南部电网(以下简称“河北南网”)新能源装机迅猛增长,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已突破1500万千瓦,占比近四分之一,已成为河北南网主力电源之一。

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对河北省的节能减排和电力保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大量分布式光伏不参与运行调整影响,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不足问题逐渐凸显。在春节等用电负荷较低的特殊时段,仅通过常规火电和集中式新能源调节已无法满足电力系统调峰需求,影响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给民生采暖带来严重不利影响。为有效保障电网运行和民生采暖安全,需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内的全部电源共同承担调峰义务。

通知要求,各市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于2022年12月31 日前组织当地电网企业、分布式光伏并网主体签订并网调峰协议,明确分布式光伏参与调峰责任义务、启动条件、技术手段和相关免责条款。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需全部签订并网调峰协议,逾期未签订的优先安排其参与调峰;鼓励户用分布式光伏签订并网调峰协议,公平承担调峰义务。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2年9月,河北省光伏累计装机36.73GW,其中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17.56GW,分布式光伏装机在全国范围内仅次于山东。2022年前三季度,河北分布式光伏新增4.99GW,其中户用4GW,户用装机仅次于河南,位居全国第二。从数据可以看到,河北分布式光伏大多集中在河北南网区域,其中尤其以户用居多。

由于光伏装机占比较高,2022年10月28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北南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结合河北南网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网负荷峰谷差不断拉大的新形势,对河北南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新文件,除了夏季6、7、8三个月之外,冬季及其他计阶12—15时调整为低谷时段,平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7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分布式光伏的快速增长给河北南网带来了巨大的消纳与调峰压力,这也是我国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省份的缩影,在产业用电较弱的地区,光伏装机占比迅速提高的区域亦将面临同样的挑战。此前分布式光伏大省山东也就电价峰谷时段进行了调整。



 

原标题:河北南网新规: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需全部签订并网调峰协议,逾期未签订的优先安排参与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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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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