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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 英德市东华镇一期150MWp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
日期:2023-01-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国家能源集团广东公司英德市东华镇一期150MWp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EZB220510685)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结果


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广东公司英德市东华镇一期150MWp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10685,招标人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项目总装机容量150MWp。拟建厂址位于广东清远英德市东华镇,包含蒲岭村委会、同乐村委会、塘下村委会、古滩村委会等村委管辖土地,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24°13"33"N,113°37"30" E,距离东华镇约6.5km,距英德市约40km,距广州市约150km。项目场址由多个不规则地块组成,项目红线范围内总占地面积约为3358亩,其中面积最大的蒲岭村地块占地面积约1530亩,叶屋村地块占地面积约450亩,赖屋村地块占地面积1378亩,因地形原因少部分地块不宜布置光伏组件,实际使用面积约3000亩。海拔高程约70-120m,周围无高山遮挡,光线充足。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共设39个发电单元,配套。各分区光伏发电系统均由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箱变等设备构成,所发电能经集电线路汇流后经5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储能装置,再以一回110kV架空线路送入110kV鱼湾变电站。项目必须具备一次调频能力,最终接入系统设计以电网审查意见为准。中标人负责本项目送出线路与电网公司接口分界点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施工、验收、政策处理、配合等有关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项目建设总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项目难点在于项目用地涉及多个村委、近20个村小组,部分地块存在争议,工期紧张、关系协调存在一定难度。中标人须与所有村委会、村小组建立工作协调关系,签订《施工管理协议》,协调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若由于中标人协调不畅或未签订《施工管理协议》,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导致项目投产的时间拖延及其他不良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损失。

2.1.2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含地勘)、采购、施工、调试、检验、验收工作,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从光伏组件至正常并网发电(含场区至升压站线路)的全部现场勘察、工程设计、设计联络、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场地清理、平整,施工区域隔离封闭,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定值计算及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新能源集控中心接入就地侧调试(视频监控及远程集控)、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包括本项目的接入系统协调、送出线路工程的协调及相关费用也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开工仪式的组织与实施等全过程的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设备及安全标识牌的制作安装工作;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投标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等。包括本工程建设一座 110kV 升压站;包括道路硬化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包括负责项目所在地施工过程相关政策处理及费用;同时,包括供电系统的方案报批及并网验收、消防、质监、水保、环评、职业卫生等服务(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2.1.3工期要求:项目建设总工期12个月,在项目开工12个月内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项目建设期内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分批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但总工期不变。

2.1.4项目建设地点:清远英德市东华镇国家能源集团英德市东华镇一期150MWp“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场区。

2.1.5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其他:2.2.1项目投产规模按照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要求执行,若实际投产规模超出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仍按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结算。若实际投产规模低于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中标人不得无故降低投产规模,装机规模因特殊原因进行设计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则按实际投产规模所占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的比例进行结算。

2.2.2负责支付项目建设期光伏阵列用地土地租金,青苗、清塘补偿费用;负责光伏阵列用地清赔工作,与村、镇、市等关系协调。

2.2.3项目全部发电量收益归发包人所有。

原标题:中标 | 英德市东华镇一期150MWp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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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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