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阳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光伏收益促进群众增收的作用,通过规范收益分配、健全管护制度、强化后续管理等措施,推动光伏帮扶落到实处,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稳步前行。
规范收益分配,合理开发岗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运维、统一管理”的原则规划并建设装机总容量1273.8千瓦,其中狮子坟村电站374.22千瓦、当中庄村电站380.16千瓦、铁佛寺村电站258.12千瓦、西关社区电站261.3千瓦。同时,坚持“三统一”原则(即统一管理运维、统一结算回款、统一收益使用原则),严格落实2022年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计划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性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通过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剩余部分用于村级小型公益性事业。目前,云阳镇光伏公益性岗位惠及脱贫户和监测户974户。
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受益机制。制定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各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工作,明确各岗位的具体职责及奖惩措施,按照每月一考评,每季度一排名,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根据季度排名结果获取劳动报酬,鼓励群众自力更生,确保公益性岗位切实发挥应有作用,最大限度提高村级光伏到村收益的使用效益。截至目前,每年可为村集体创收18万元,为脱贫户和监测户发放光伏收益55万元。
开展政策宣讲,强化后续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电力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管理理念,组织召开云阳镇光伏电站管理员培训会6次,对光伏帮扶公益岗政策、特种作业知识、实际操作和电站操作规程进行系统性学习宣讲,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乡村振兴办人员实地入户察看86家,对光伏帮扶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上岗、培训及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走访发现的问题37条,均已整改完毕,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
云阳镇党委书记刘学贵说道:“下一步,云阳镇将继续依托自身光伏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鼓励光伏电站建设,并提供光伏电站设备和技术支持及后期维修保养,切实提高脱贫户和监测户持续增收,形成了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群众受益的乡村振兴新模式。”
原标题:南召县云阳镇:光伏电站促收益,“照亮”乡村振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