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清洁发展似乎应该是一项全民担责的公益事业,最好是全民踊跃参与、分担责任,因为这毕竟涉及所有人的切身福祉。然而,若如此简单,全球气候问题的谈判也就不会如此复杂、如此艰难了。
正如气候谈判至今达成的最有助于各方合作的核心概念——“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一样,对于中国的清洁发展事业而言,的确人人都该承担责任,但更应该区分的是,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谁应该承担次要责任。说到底,这更应该是一个该由哪些人掏钱、谁多掏谁少掏的利益问题。
目前来看,全球气候问题谈判中最为扯皮的也正是这一问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清洁发展显然不是一项公益事业,而更多是一个利益问题,或者说是一个重新划分利益格局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去拆解清洁发展的困局,重新划分责任的边界,至少在逻辑上让问题变得简单了起来。那就是,谁造成污染,谁承担成本;谁污染大,谁多掏钱。这也正是这些年来全球气候问题谈判所走过的历程。
尽管这无论在全球范围还是各国内部实施起来都并不容易,但这才应该是清洁发展资金筹措的基本逻辑,也是建立起良性循环的清洁发展机制的必由之路。
至少,对于已经承担了清洁能源高额成本的浙江金华那家新能源公司以及众多的中国清洁能源投资商而言,收不回电费(投资)的“市场化”风险,不应该再由他们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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