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发改委相关文件,新能源项目应配置一定容量的新型储能,于2022年12月底前,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运行的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分别按其装机容量的1.5倍、1.3倍计算所配新能源容量。
文件要求,2023年6月底前并网的新型储能项目,所配置的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0日。2023年6月以后建设的新型储能项目,应与其所配的新能源项目同步投产。
原文如下:
日期:2023-02-08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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