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一 ) 强化分工协作。建立由市发改、经信、财政、国土、 规划、建设、国资、农委、教育、供电等部门参与的联合会办制 度。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光伏及风电投资管理的总体指导、协调和 监管监督,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 工作合力。各 县 (市 )、区政府按照上级政策及通知要求,建立工 作机制,落实推进措施,推进光伏、风电健康有序发展。
( 二 ) 落实配套政策。分布式光伏项目除享受国家、省电价补贴及相关税收政策外,对纳入徐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 范城市典型示范项目的,按节能减排示范市创建相关政策补助。市发改、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结合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时序等,审核、兑现补贴资金。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收回已发放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三 ) 建立引导机制。宪善能评审査制度,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新建项目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将“自发自用” 电量同步纳入能评审查,等量置换能耗总量。强化建筑设计源头管理,落实光电一体化标准,在项目设计审査阶段即要求业主落实新建建筑屋面设计荷载强度,并纳入竣工验收范畴。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